南充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条件
一、办理范围:
本市范围内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社会团体等单位均应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开户。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开户。
二、办理形式:
通过南充市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大厅(点击进入)的单位用户登陆,点击【单位登记开户】即可办理。
三、办结时限 :
法定时限5天,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即办结。
四、办理要件:
1.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登记信息表(缴存表格集合下载);
2.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登记证书副本;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
4.经办人身份证;
5.经办人授权书(缴存表格集合下载);
6.缴存单位缴款账户信息备案登记表(缴存表格集合下载);
五、办理程序:
1.单位经办人登陆网厅服务大厅,录入登记信息,扫描要件;
2.各公积金经办网点进行审核后,缴存登记开户完毕,同时网厅自动开通,中心将向单位经办人发送开通成功短信,并提示网厅登陆信息。
提示:
1、开户成功后,缴存单位经办人在登陆电脑下载CA证书驱动(链接)安装后,插入单位CA证书,录入登陆相关信息后即可登陆单位网厅(点击进入);
2、办理登记开户业务的单位应同时办理职工个人账户设立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