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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2018年小升初最新政策(城区)

来源:互联网 2023-03-10 00:06:03

南昌市2018年城区小学升初中免试就近入学招生录取办法

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严禁非政策性择校行为的通知》、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严禁非政策性择校行为的工作意见》精神,按照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工作要求,为确保我市城区小学升初中免试就近入学(以下简称“小升初”)招生录取工作规范、有序进行,促进义务教育协调、健康、持续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录取办法。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夯实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改革成效,提升人民群众对教育改革发展的获得感,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总任务。依据《义务教育法》和《江西省义务教育条例》,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按照深化招生制度改革、大力促进教育公平的总体思路,着力完善小学升初中入学规程,科学统筹资源配置,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全面规范招生行为,努力提高治理水平,确保我市城区小学升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稳步推进。

二、组织领导

按照《义务教育法》的规定,义务教育实行“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我市2018年城区小学升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由南昌市招生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招考委”)和市教育局统一领导,由市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各城区、开发区(新区)教科体局(办)(以下简称为区教科体局(办))和相关学校负责具体操作。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建立科学有序、运转高效、公开透明的小升初工作机制。

根据我市义务教育相关规定,明确城区小升初有关部门和单位工作职责:一是落实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主导职能。各区教科体局(办)统一组织辖区属地内小学毕业学校(含相关区属、市属、事业办和民办等学校)进行小学毕业生信息采集、初审和复审,按要求报市教育考试院建库。受理本区户籍返昌和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就读初中学生报名及审核。受理和协调处理本区小升初工作信访。试行初中学校对口招生的相关开发区(新区)制定具体办法并实施。配合市教育局、市教育考试院新生建籍。二是严格相关入学信息查验。按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有关工作要求,市、区两级户籍、房产管理等相关部门、单位予以积极协助,努力提高采集信息的准确度和有效性。三是强化初中学校招生职能。各初中学校复核小升初学生家庭实际居住(合法常住固定住所)地址,记载和反馈复核结果,按规定接收小升初录取新生和核发初中入学通知书,按期组织新生报到,配合市教育考试院仲裁有关复议,配合市教育局、市教育考试院新生建籍。

南昌县、新建区、进贤县、安义县和湾里区小升初招生录取工作在与城区协调统一的基础上,结合本县区实际组织实施。

三、工作目标

坚决贯彻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严禁非政策性择校行为的通知》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严禁非政策性择校行为的工作意见》精神,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禁止非政策性择校行为的政策。

严格执行教育部、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小学升入初中工作要求,按照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在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合理划定初中学校的招生学区范围和科学制定招生计划的基础上,确保符合规定的适龄小学毕业生公平、规范、有序地就读初中学校。

四、招录原则

我市城区小升初招生录取工作围绕“平稳、务实、规范、高效”的总体要求开展。一是充分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组织实施免试就近入学工作,坚持“一人一籍、籍随人走”原则。二是按照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学区范围内生源认定次序排序办法确定生源类别,依生源类别先后分批次招录,坚持“两个一致”优先原则。三是将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纳入统一管理,加强招生方式管理,规范招生秩序,坚持公办学校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原则。四是全市各级各类义务教育学校(含省属事业单位办学校、民办学校)务必严格执行容量限额管理制度,坚持容量管理原则。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入学权益、规范学校招生行为准则,依法依规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五、录取规程

根据市教育局相关工作要求,今年我市城区小升初学生网上报名暨信息采集按两类生源情况进行,即城区小学毕业生经所在毕业学校集体报名,城区户籍外地回昌的小学毕业生和非我市城区户籍符合随迁子女条件的小学毕业生经相关区教科体局(办)同期受理报名。每位小升初学生只能凭借其本人身份证号注册产生唯一报名暨信息采集序号。

城区小升初按公办初中学校和民办初中学校两种渠道实施网上招录。其中,公办初中入学对象由两种方式确定,一是划分学区范围入学。根据城区、开发区(新区)为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合理划定的招生学区范围,保障辖区内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按类别先后分批次实施招录。二是对口直升入学。在经开区、高新区继续推行初中学校对口招收学区范围内小学毕业生的基础上,扩大到在其他城区部分九年一贯制学校。

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小学毕业学校和初中招生学校登陆小升初信息管理系统,并分别设置小学毕业学校和初中招生学校登录用户入口和初始密码,推行小升初录取工作全面网上管理。小学毕业生及其家长可凭借用户名(小升初信息采集序号)和密码,登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小升初信息管理系统,查询学生信息采集记录、各级审核状态、资格复核安排、录取学校等信息,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确保小升初相关工作有序推进。

凡未经市教育考试院网上信息采集的,一律不予办理小升初录取。凡未经市教育局批准和市教育考试院网上录取而擅自招生入学者,不予办理中等学校招生考试考籍。凡经招生部门裁决确定安排的生源初中招生学校不得拒收。

(一)对口直升入学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相关规定,在经开区、高新区继续推行初中学校对口招收学区范围内小学毕业生的基础上,扩大到在其他城区部分九年一贯制学校:东湖区滨江学校、扬子洲学校,西湖区团结路学校,青云谱区青联学校、昌南学校、育英学校、南昌三中青云谱校区、江铃学校,青山湖区义坊学校、湖坊学校、豫东学校、江南学校、培英学校、城东学校、江安学校,红谷滩云溪学校、生米中学,经开区桑海中学。各直升试点城区和学校须合理安排本区校小学毕业生直升对应初中学校,确保对口直升工作规范有序,对口招生具体办法由各有关区教科体局(办)制定并报市教育市考院备案,予以实施。市教育考试院根据各城区核定上报的直升学生名单直接确定其小升初初中学校录取资格。

(二)划分学区范围入学

城区、开发区(新区)应综合考虑本行政区域内适龄儿童少年的数量和分布状况、学校布局、办学规模、交通安全等因素,按照就近入学原则,为辖区内每一所义务教育学校合理划定招生学区范围,确保具有本市户籍的儿童少年、外来人口随迁子女按照生源类别依序进入学区学校接受义务教育。

1.学区范围入学

根据市教育局统一公布的学区范围和生源认定原则,按照招生容量限额,结合我市今年城区小升初学生户籍房产等入学信息、生源类别的复核结果,由市教育考试院按类别先后分批次实施招录。

2.统筹安排类学生入学

根据市教育局划定学区范围和生源认定原则,城区公办初中学校统筹类学生依据其所提交的真实材料及相关信息,经审核确认后,再予以安排入学。

(1)搭户、空挂户生源就近统筹安排。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学区范围内生源认定坚持“两个一致”优先原则。搭户、空挂户不作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学区范围、学位分配和生源排序的依据,其适龄儿童、少年由教育部门依据其实际居住地相对就近统筹安排义务教育学位。

(2)非住宅、非直系亲属间共有的房产生源就近统筹安排。小升初学生所提供的房产权证必须为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不含购房合同),且权证性质为住宅,办理时间截止入学当年3月31日。商住楼、商铺等非住宅、非直系亲属间共有的房产均不能作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依据,其适龄儿童、少年由教育部门依据实际居住地相对就近统筹安排义务教育学位。

(3)非同一家庭三年内使用同一房产生源就近统筹安排。一套城区房产在三年之内(房产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当年3月31日)只作为一个家庭适龄儿童、少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依据;三年之内再次使用该套房产作为义务教育入学依据的适龄儿童、少年,由教育部门依据其实际居住地相对就近统筹安排义务教育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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