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提高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实施方案
2018无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1、南昌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共五档:
其中第一档缴费基为2807元,月缴费额561.4元;
第二档缴费基数为3743元,月缴费额748.6元;
第三档缴费基数为4678元,月缴费额为935.6元;
第四档缴费基数为9356元,月缴费额1871.2元;
第五档缴费基数为14034元,月缴费额2806.8元。
2、南昌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按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第三档缴费基数确定,为4678元。
3、享受失业保险金人员,由失业保险代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按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第一档缴费基数(即2807元)确定。
4、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社保补贴期间,其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按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第一档缴费基数(即2807元)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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