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提高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实施方案
一、申报材料
1、职工本人档案及身份证;
2、《企业职工退休待遇核定表》,(一式三份),《离退休(职)人员增(减)花名册》(一式两份)。
二、、办事程序
1、填写《企业职工退休待遇核定表》、《离退休(职)人员增(减)花名册》和《离退休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
2、将所需材料交业务科室业务员审核;
3、业务科长审核;
4、业务员核定待遇、督促补交欠款、缴纳退休人员代管服务费;
5、业务员录入微机。
三、办理时限:材料齐全的二十五个工作日。
四、收费依据: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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