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提高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实施方案
办理程序
1、提供材料并同申请书
2、报送市医保经办机构审批
3、审批同意后
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治疗
5、延续者提供就诊医院相关诊治
6、证明材料并同有患者单位盖章的申请报告。
办理条件: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
办理地点:南昌市子固路10号二楼业务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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