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提高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实施方案
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1、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应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区就业局失业保险股备案,并按要求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2、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持本单位开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三张1寸和一张2寸正面免冠彩照、户口本等相关材料到失业保险股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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