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提高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实施方案
1、参保居民持户口簿、身份证及复印件、社保卡到原参保地的乡(镇)、街道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医疗保险关系转出手续;
2、持户口簿、身份证及复印件、社保卡到新迁入地县(区)的乡(镇)、街道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转入手续;
3、转入地乡(镇)、街道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资料无误后,办理转入手续,变更计算机系统中的居民户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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