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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城乡居民医保生育保险报销材料

来源:互联网 2023-01-19 21:44:03

梅州城乡居民医保生育报销所需材料:

1、市内:目前梅州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已实现了实时结算,

2、市外:市外非实时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生育费用,需携带符合计划生育的证明材料、医疗费用发票(或电子发票)、清单明细、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到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部门办理报销手续。

另:缴费期结束后,新生儿可在出生后6个月内凭户口簿参保缴费,可享受出生之日起至缴费年度内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超过6个月参保缴费的,从缴费次月起享受年度剩余时间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备注:缴费期内出生的新生儿,需在出生后6个月内凭户口簿参保缴费,可享受出生之日起至缴费年度内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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