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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城乡医保大病保险待遇标准(市内住院+市外住院)

来源:互联网 2022-11-25 11:26:02

大病保险待遇标准

(一)市内住院。

参保人在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后需个人自付费用,年度累计超过7000元以上部分,由大病保险按75%比例补偿;年度补偿累计最高限额为200000元。

特困供养人员、建档立卡人员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后需个人自付费用,年度累计超过1000元以上部分,由大病保险按85%比例补偿;不设年度补偿累计最高限额。

(二)市外住院。

经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大病保险待遇标准参照市内标准支付。

未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超过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以上部分费用,补偿比例降低10%。

【拓展信息】

到底什么是大病保险?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以下简称“大病保险”)是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拓展和延伸,对参保人在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后需个人负担的符合城乡居民医保规定范围内的医疗费用(个人自付费用)给予保障。

大病保险需要个人缴费吗?

大病保险资金是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中划出一定比例或额度作为大病保险资金,不需要参保人个人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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