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更正户口簿出生日期办理材料
户口本上出生日期更改:
更改出生日期要慎重对待,原则上不予更改。
确实登记错误要求更正的,必须提供:申请更改出生日期的书面报告、《出生医学证明》(《出生证》)或以前的户口证件等权威原始凭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属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等单位的,要有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准予变更的证明。
干部出生日期的变更,必须严格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部《关于认真做好干部出生日期管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06]41号)要求办理。
对公民要求更改出生年月日的,经派出所认真调查核实,所长提出意见,报县(区)局(分局)户政管理部门审核,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能更正,否则不能任意改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