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失业保险费返还申领材料有哪些
参保人员个人未按时缴纳的不予补缴,用人单位未按时缴纳的可以补缴。
一、用人单位未按时缴纳职工社会医疗保险费的:
从欠缴次月起,参保人员暂不享受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待遇;
(一)在欠缴之日起3个月内补缴欠缴费用、利息和滞纳金的
延期缴费期间应当由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可以补付,参保人员缴费年限可以累计,相应金额补划至个人账户;
(二)在欠缴之日起3个月后补缴欠缴费用、利息和滞纳金的
参保人员缴费年限可以累计,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待遇不予补付,期间参保人员应当享受的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待遇由负有缴费义务的用人单位承担。
二、参保人员个人未按时缴纳职工社会医疗保险费的:
不予补缴,期间参保人员应当享受的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待遇由负有缴费义务的个人承担。
本文由入驻酷易搜网资讯专栏的作者撰写或者网上转载,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酷易搜网立场。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kuyisokefu@163.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