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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公积金自建房提取办理指南

来源:互联网 2023-04-03 00:32:02

一、办理条件

满足以下全部条件的予以批准:

1.报建手续完善,已完成主体工程50%以上;

2.申请人及其配偶在公积金中心只有一次(含)以下且已结清的贷款记录;

3.报建申请日期或竣工验收报告两年内。

二、申请材料

1.身份证

2.婚姻状况的证件或材料(见备注3)

3.土地证(或建设用地批准书)

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农村建房:村建办选址意见书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5.报建工程总量一半以上的房屋相片

6.建筑材料单据

三、提取额度

可提金额≦144㎡乘以2000元/㎡

四、提取时限

报建资料一年内(或竣工验收报告一年内),因故未能在提取时限内申请公积金提取的,申请人可在到期日起一年内一次性补办申请提取手续,但提取额度以到期日当天的公积金余额为限,到期日之后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不予提取。

五、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到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窗口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符合规定格式的当场受理,收资料复印件进行登记;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说明不予受理的原因或需补交的资料。

3.现场勘查。受理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派专人到现场进行实地勘查。

4.审查。现场勘查后三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到窗口进行书面审查。

5.决定。窗口人员审批,予以通过的,由住建部结算平台实时支付;不予通过的,说明不予受理的原因或需补交的资料。

六、办理地点(个人账户所属管理部办理)

1.茂名市茂南区油城十路6号大院中段南侧金源盛世楼盘北门中庭茂名市行政服务中心(东区)一楼1、2、3、4、28、29、30、31、32、33、34、35、36号窗口

2.高州市茂名大道198号泰华苑二楼

3.化州市鉴江区明月南路3号橘州东信花园B栋二楼

4.信宜市塘面开发区金璟花园A5幢

5.电白区水东镇海滨大道136号金碧海景花园商住小区A幢36、48号

七、工作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正常工作日):上午8点30分-12点,下午14点30分-17点3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

八、咨询电话:0668—12329

监督电话:0668-12345

九、其他注意事项

1.提取人需到场签字,夫妻或直系亲属代办须提供双方身份证及关系证明,单位专管员代办需提供单位委托书并盖章;

2.多人共同购建房、翻建的,以所有权比例为各方提取比例;

3.婚姻状况的证件或材料:结婚的提供结婚证或注明夫妻关系的户口本、离婚的提供离婚证或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单身的到公积金中心填写声明;

4.所有提取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身份证不需要提供复印件);

5.办理提取业务前,先绑定个人银行储蓄卡,可提取人(如夫妻双方、共有产权人、共同借款人等)中若其中一人存在多个公积金账户且未销户的,必须先将其多个公积金账户撤并后才能办理提取业务,否则将影响其他可提取人办理业务。

小编有话对您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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