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公积金缴存、提取材料精简新政
申请条件
缴存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其公积金账户处于封存状态且在丽水市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的,可由合法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所需材料
1、继承人办理
继承公证书(已关联电子证照,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要本人提交)
继承人身份证(已关联电子证照,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要本人提交)
死亡情况材料(已关联电子证照,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要本人提交)
2、受遗赠人办理
遗赠公证书(已关联电子证照,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要本人提交)
受遗赠人借记卡号(已关联电子证照,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要本人提交)
受遗赠人身份证(已关联电子证照,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要本人提交)
死亡情况材料(已关联电子证照,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要本人提交)
办理流程
办理地点:点此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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