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
丽江公积金提取是指职工按规定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行为,丽江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材料,有哪些流程和手续,本文将一一为大家展示。
房屋类: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装修自住住房的;
3、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
4、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25%的;
非房屋类:
丽江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条件
1、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结婚证(未婚的由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开具未婚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等;
2、填制《丽江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下载表格),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3、由代办人办理的,提供委托书、单位证明及代办人身份证。
4、根据以下不同提取情形,还需相应提供以下材料:
房屋类:
丽江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
非房屋类:
丽江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
1、取工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3、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1、一个公积金年度内只能支取一次(即需间隔满十二个月以上方可再支取)
2、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购房合同、协议签订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颁发之日1年内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