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条件
房屋类提取材料:
1、购买自住住房的
应提供购房合同、不动产发票和完税收据,自购房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提取申请。
2、购买自住住房已经办理房屋产权登记的
应提供所购住房完税凭证和《房屋所有权证》,自办理完税凭证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提取申请。
3、棚户区改造中拆迁(搬迁)安置的房屋
应提供拆迁安置协议书和交款凭证,自拆迁(搬迁)安置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提取申请。
4、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
应提供所在地县级以上规划等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房屋所有权证和工程报价单,自房屋产权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提取申请。
5、大修自住住房的
应提供所在地县级以上房管部门的危房鉴定书、房屋所有权证和工程报价单,自危房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提取申请。
6、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应提供借款合同、贷款金融机构出具的最后一次还清贷款本息证明。自结清最后一笔贷款本息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提取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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