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
跨省异地就医人员在办理住院过程中如遇到困难,可以请就医医院或本人,致电就医地医保经办部门协助解决,电话:
1、异地就医科:0518-85683272
2、社会服务科:0518-85685958
跨省异地人员住院结算待遇政策如有疑问请致电参保地医保经办部门咨询。
》》》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结算条件
在连云港市长期居住或工作的外省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选择我市跨省异地就医定点医院作为其本人就医医院的,经参保地审批备案且上传国家异地就医平台后,参保人员可持人社部标准的社会保障卡,在所选择的跨省异地就医定点医院实现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具体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流程及手续请咨询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部门。
》》》跨省异地就医流程及报销待遇
外省参保人员异地备案信息上传后,江苏省异地结算平台及连云港市异地结算平台将定时下载到本地信息系统中,原则上不需参保人到医保经办窗口办理异地落地手续。如有特殊情况,可到连云港市医疗保险管理处经办窗口(花果山大道19-5号、19-6号市科技馆西区)办理相关手续。跨省异地人员备案信息上传后,可持参保地社保卡到其审批的跨省异地定点医院直接结算住院费用。跨省异地就医医院必须设立专门的异地结算窗口,并设置醒目的“异地结算”标识,以方便异地人员结算。
跨省异地就医原则上执行就医地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执行参保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