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
一、权威通知
国家医保局6月8日消息,近日,国家医疗保障局会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进一步做好2021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工作作出部署。
二、通知内容
(一)《通知》明确:
1、2021年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580元;
2、同步提高个人缴费标准40元,达到每人每年320元。
(二)《通知》提出: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筹资标准,稳步提升医疗保障水平。
(三)《通知》强调:巩固拓展医保脱贫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
(四)《通知》提出: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常态化开展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加强医保基金监管,不断提高居民医保基金使用效率。
(五)《通知》要求:加强医保公共管理服务,强化服务意识,优化服务方式。继续做好新冠肺炎患者医疗费用结算,及时结算新冠疫苗及接种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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