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强化就业优先政策的部署,进一步做好连云港市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连云港市区全面开展2021年失业补助金申领工作。
【申请条件】
(一)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参保失业人员。
(二)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失业,但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参保缴费不满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参保失业人员。
【补充阅读】
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同时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的,停发失业补助金,未发放的失业补助金期限不予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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