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关于印发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基金缴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从2020年12.31日起,我市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发放时间仍为每月15日(如遇节假日则提前),请广大企业离退休人员互相转告。
本文由入驻酷易搜网资讯专栏的作者撰写或者网上转载,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酷易搜网立场。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kuyisokefu@163.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