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
一、补贴对象
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二、申报时间
9月26日起至11月10日
三、申报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农村商业银行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卡、户口本;外地户籍常住本地人员还需携带《居住证》;
2.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
四、申报流程
符合条件的人员持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镇便民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填写《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经审核符合申领条件的,补贴资金发放至申请人农村商业银行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或农村商业银行卡,申请人需激活农村商业银行社会保障卡金融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