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审核通过,即时办理
办理费用:不收费
缴费基数
城镇职工
1、单位参保缴费基数:参保单位以当年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
2、职工个人工资低于本县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本县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3、职工个人工资无法确定的,其缴费基数不得低于本县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
城镇居民
1、70周岁以上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340元;
2、60-69岁人员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500元;
3、19-59岁人员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680元;
4、中小学生和婴幼儿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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