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
各县区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各参保单位,各工伤保险协议服务机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加强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管理工作的通知》、《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江苏省工伤康复协议医疗机构条件(试行)》、《连云港市工伤康复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现新增连云港长寿医院为我市2021年度工伤保险医疗、康复协议服务机构,协议执行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本文由入驻酷易搜网资讯专栏的作者撰写或者网上转载,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酷易搜网立场。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kuyisokefu@163.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