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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遗属待遇最新标准

来源:互联网 2023-07-04 04: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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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厅印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的通知》(苏人社发〔2021〕78号),规定“自2021年9月1日起,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遗属待遇按照人社部发〔2021〕18号文件规定执行,不再执行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原丧葬抚恤待遇政策。

举例说明

新的遗属待遇跟原执行政策有比较大的差异,详情见下图:

2020年省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425元,以连云港市职工为例:

退休职工A

养老金领取年限超过15年,无论其累计缴费年限多少年,死亡后遗属待遇标准均为48675元。

退休职工B

退休前核定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为32年,养老金领取年限3年,死亡后遗属待遇标准为101775元。

在职职工C

累计缴费年限为20年,死亡后遗属待遇标准为70800元

另外,企业离休人员死亡的,其遗属按照连云港市机关同类人员死亡有关规定领取遗属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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