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
参保职工生育津贴及一次性营养补助由生育保险经办机构支付给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支付给参保职工。失业女职工的一次性营养补助由生育保险经办机构直接支付给失业女职工本人。参保单位申报时应携带以下材料:
(1)双方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2)民政部门出具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加盖定点医疗机构印章的出院记录、费用发票、费用清单的原件及复印件;
(5)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开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配偶的《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原件及复印件(限申报男职工护理假津贴的);
(7)职工未就业配偶提交职工所在单位及其配偶所在村(居)委会出具的未就业证明,以及职工配偶户籍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合)情况证明(限申报男职工护理假津贴的);
(8)定点医疗机构审批后生成《生育保险待遇登记表》;
(9)《连云港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一式二份)及单位账户信息单(开户银行名称、开户名、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