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
此次《意见》明确利用三年左右时间,实现社会保障卡线上线下融合应用,建立共建共享共用的居民服务“一卡通”新格局,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此次社会保障卡面向社会公众发行,具有法定身份证件效力并加载金融功能,是持卡人享有社会保障和公共政务服务权益的电子凭证。近年来,市人社部门大力推进社会保障卡的全面发行和广泛应用,在资金、设施、应用、宣传等方面进行了大量投入。
根据《实施方案》,“一卡通”工程重点任务主要包括:
1、实现人社领域全业务用卡
2、加强政务服务线上线下用卡
3、落实惠民惠农补贴“一卡通”
4、推动各项公共资金发放进卡
5、实现交通出行“一卡通”
6、推进文化旅游“一卡通”
7、支持就医购药“一卡通”
8、开通酒店住宿登记用卡
9、升级机关楼宇“一卡通”
10、推动校园“一卡通”
11、探索智慧园区
12、智慧社区“一卡通”
13、拓展金融科技服务等
《实施方案》明确,要按照统一规范、分步实施的原则,根据应用场景建设的难易度和社会需求度,成熟一项,实施一项,有序拓展“一卡通”应用范围。具体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即2021年:全面梳理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应用目录,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明确重点推进的“一卡通”专项任务,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对照应用目录逐项分解制定配套任务和工作措施,推动重点任务和高频应用先行先试。年底前“一卡通”应用目录总体进度不低于50%。
第二阶段即2022年:基本完成“一卡通”工程的重点任务,进一步拓展“一卡通”应用范围,“一卡通”应用的广度和深度得到大幅提升。年底前“一卡通”应用目录总体进度不低于80%。
第三阶段即2023年:全面完成“一卡通”应用目录,积极拓展跨地区“一卡通”应用,按照《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提出的实现都市圈内教育、医疗、文化等优质服务资源社会保障卡“一卡共享、同城待遇”要求,推动我市社会保障卡在长三角地区更多民生领域“一卡通”。
“一卡通”工程是促进基本公共服务便利共享的重要举措,将充分考虑群众特别是老年人的用卡体验,不断提高公众对社会保障卡的认知度和满意度,让群众的社会保障卡用得经常、用在日常,使社会保障卡真正成为港城居民的“交通卡”“旅游卡”“就诊卡”“金融卡”“消费卡”等,持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