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提取公积金政策出台 无房职工可提取
提取类别 | 所需材料(需提供原件) | 备注 | ||
(一)购买自住住房 | 1、购买本地商品房 | (1)提取人的身份证(2)《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3)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4)契税完税凭证(5)购房发票或收据 | 提取时限为契税完税凭证开出之日起6个月内。 | |
2、购买异地商品房 | (1)提取人的身份证(2)《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3)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4)契税完税凭证或购房发票 | 提取时限为契税完税凭证或购房发票开出之日起6个月内。 | ||
3、购买二手房 | (1)提取人的身份证(2)《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3)房产管理部门鉴证的《房屋买卖契约》(4)契税完税凭证(5)《房屋所有权证》 | 提取时限为契税完税凭证开出之日起6个月内。若已将《房屋所有权证》向银行抵押的,应提供抵押合同。 | ||
4、购买公有住房 | (1)提取人的身份证(2)《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3)《出售公有住房审批表》(4)《公有住房买卖契约》(5)购房发票或收据 | 提取时限为契约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 | ||
5、购买拆迁安置房 | (1)提取人的身份证(2)《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3)《房屋所有权证》(4)拆迁协议(5)购房发票或收据 | 提取时限为《房屋所有权证》出证之日起6个月内。若已将《房屋所有权证》向银行抵押的,应提供抵押合同,提取时限为抵押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 | ||
6、购买单位集资建房 | (1)提取人的身份证(2)《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3)相关部门的批准文件(4)集资建房购房契约(合同、协议)(5)购房发票或收据 | 提取时限为契约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的,应由单位统一办理。 | ||
(二)建造、翻建自住住房 | (1)提取人的身份证(2)《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3)《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使用证》)(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 提取时限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 | ||
(三)大修自住住房 | (1)提取人的身份证(2)《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3)《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使用证》)(4)《房屋所有权证》(5)县(区)以上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6)购买建筑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发票 | 提取时限为房屋安全鉴定证明出具之日起6个月内。 | ||
(四)偿还住房贷款本息 | 1、住房贷款还清后一次性提取 | (1)提取人的身份证(2)《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3)借款合同(商业性住房贷款结清需提供)(4)最后一次还款付息现金缴款单或银行出具的还清贷款本息证明 | 提取时限为住房贷款结清之日起6个月内。 | |
2、住房公积金贷款签约提取还贷 | (1)提取人的身份证 | 仅限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在贷款所在地办理。 | ||
3、住房公积金贷款直接提取还贷 | (1)提取人的身份证(2)《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 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办理。 | ||
(五)支付房租 | 1、市场租赁方式租用住房的 | (1)提取人的身份证(2)《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3)县(区)以上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4)《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期限内的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区域内无住房的证明(县(区)以上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家庭住房登记信息查询证明单》)(5)县(区)以上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6)税务部门开具的房屋租金发票。 | 先租后提,一年提取一次,连续12个月内最高提取额度为2万元。本人账户金额不足,可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单位提供住房供职工租住的,由单位以集体件形式办理。 | |
2、租住保障性住房的 | (1)提取人的身份证(2)《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3)县(区)以上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4)县(区)以上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保障性住房租赁证或租赁协议和有效的付款凭证 | 先租后提,一年提取一次,连续12个月内最高提取额度为2万元。本人账户金额不足,可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