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提取公积金政策出台 无房职工可提取
1.本市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在职职工,均应当缴存住房公积金。
2.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可自愿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
1、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1)《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设立申请表》
(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3)单位设立批准文件或者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4)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缴存登记: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非本市户籍提供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两寸照片一张
(4)营业执照或者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1、申请人持缴存登记材料到中心服务窗口提出申请。
2、中心办理缴存登记,打印开户通知书。
3、申请人持中心审批材料到缴存银行网点设立个人账户,办理缴存。
办理时限:当场办结
投诉电话:0518-85520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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