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疫情防控出行须知(附咨询电话)
1、从10月22日起,所有区外无本土病例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藏来(返)拉人员须持3日(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行程卡绿码、藏易通绿码。
2、发生1例及以上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及14天内有该区域旅居史人员须持2日(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行程卡绿码、藏易通绿码。
3、中高风险地区(含未公布风险地区发生1例及以上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所在市、州、盟(直辖市为区)及14内有该区域旅居史人员非必要暂缓进藏来(返)拉。
4、未公布风险地区发生1例及以上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所在市、州、盟(直辖市为区)及14天内有该区域旅居史人员确需进藏来(返)拉人员,持2日(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落地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需居家或自订酒店等待检测结果(期间不得随意流动),结果为阴性后,可正常流动;若核酸检测证明过期或无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分流至指定酒店进行两次核酸检测,需留观等待检测结果,两次结果为阴性后,可正常流动。
5、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州、盟(直辖市所在区)及14天内有该区域旅居史确需进藏来(返)拉人员,落地后分流至指定酒店精准核查进行分析研判。中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实行7日集中隔离(期间3次核酸检测)+7日健康追踪管理,无异常后方可自由流动。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实行14日集中隔离(期间5次核酸检测)+7日健康追踪管理,无异常后方可自由流动。
6、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及其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不得进藏来(返)拉。如已进藏来(返)拉,严格按照《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方案(第八版)》执行。
7、指定酒店留观或集中隔离产生的费用自理。
8、区内其他市地来(返)拉人员,无须持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可自由流动。区外进藏已在第一入藏地查验过核酸检测报告且期间未出藏人员,不再重复进行核酸检测,可自由流动。
9、进藏来(返)拉人员须全程佩戴口罩,主动配合各检查点落实好体温检测、行程卡、健康码查验等各项措施。
10、进藏来(返)拉人员如存在故意隐瞒行程及重要信息等行为,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11、广大市民群众要自觉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出行时佩戴口罩。
12广大千部职工、市民群众近期非必要不出藏;不得前往有疫情散发地区,特殊情况须前往,需经单位、社区同意,由单位、社区向辖区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出行须做好个人防护,返回时提前报备。
注:内容为该地区于11月8日12时前报送,建议出行前先拨打当地电话咨询。
拉萨市 | 0891-6344255 |
经开区 | 0891-6853600 |
柳梧新区 | 0891-6855046 |
空港新区 | 0891-6507642 |
城关区 | 0891-6368369 |
堆龙德庆区 | 0891-6285750 |
达孜区 | 0891-6142205 |
林周县 | 0891-6122526 |
当雄县 | 0891-6578345 |
尼木县 | 0891-6366892 |
曲水县 | 0891-6162789 |
墨竹工卡县 | 0891-61322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