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
兰州热门资讯 > 兰州公积金资讯 > 兰州公积金政策 > 正文

兰州缴存职工什么情形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

来源:互联网 2023-05-25 13:36:02

《管理办法(修订)》重新明确了缴存职工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七种情形:

一是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二是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三是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因租赁住房需要支付房租的;

四是离休、退休的;

五是出境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六是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七是与单位解除劳动、人事关系,符合规定情形的。

职工符合一项或多项提取住房公积金情形的,原则上每年只能以一种情形提取一次。

缴存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是住房公积金账户被依法查封、冻结的;

二是通过赠与、遗赠、继承等方式取得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三是不在规定范围之内的其他情形。

关键词:兰州公积金提取情形兰州公积金什么情况可以提取兰州缴存职工什么情形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
上一条:兰州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通知 下一条:兰州公积金提取条件汇总

推荐阅读

我要采购
快速发布采购,坐等商家报价 ×

看不清?点击更换

发送即代表同意《隐私协议》允许更多优质供应商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