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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自愿缴存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度及比例

来源:互联网 2022-10-24 08:13:02

缴存基数:自愿缴存人员月缴存基数为其上一年度月平均收入,月平均收入由本人申报,且最低不得低于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兰州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0.6倍,最高不得高于上年度兰州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3 倍。

缴存比例:月缴存比例为10%-24%,因自愿缴存人员统一在“自愿缴存人员集中管理户”中缴存,根据《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标准》(GB/T51271-2017)中“同一单位职工的缴存比例应一致,单位缴存比例和职工缴存比例宜一致”的规定,自愿缴存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统一暂定为10%。

月缴存基数由本人申报,月缴存额由业务受理大厅工作人员审核。自愿缴存人员的缴存基数应在每年 7 月调整一次,一经确定一年内保持不变。

自愿缴存人员月缴存额 = 月缴存基数 ×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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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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