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买房首付公积金提取额度
办理条件:
贷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申请本地二手房贷款(过户后)须符合:
1.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职工,未超过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
2.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为正常,从缴存时间上界定,自首次汇缴日至申请贷款日的正常汇缴自然月份数已达到6个月及以上;从缴存次数上界定,自首次汇缴日至申请贷款日的正常汇缴次数至少达到3次;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应缴存至申请贷款前1个月;
3.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信用良好,可以提供申请贷款前3个月以内的近60个月征信记录符合省中心关于征信的相关规定且没有未结清的住房贷款;
5.有真实的购房行为,所购房屋符合当地房地产政策,《不动产权证书》过户时间在贷款申请一年以内;
6.贷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购买限购区域内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已结清的住房贷款(包括商业性住房贷款与住房公积金贷款)合计不得超过两次;购买非限购区域内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不得超过两次;
7.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具有夫妻关系的,无论《兰州市存量房买卖合同》买房是谁,均可由具备条件的一方申请贷款;
8.申请人是已婚的,配偶必须作为共同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申请人未婚、离异或丧偶单身的,其有稳定经济收入的父、母、子或女任意一人可作为共同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
9.担保方式以本套房抵押的方式办理公积金贷款;
10.省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