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买房首付公积金提取额度
甘肃省直公积金贷款情况分类
一、商品房贷款
(一)本地商品房贷款:购买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在省资金中心办理了备案手续的在售本地商品房,《商品房买卖合同》合法有效,且网签合同签订时间在贷款申请一年以内。
适用担保方式:1.抵押加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2.抵押担保
(二)异地商品房贷款:购买已取得“五证”及立项批复的异地商品房,购房合同或协议合法有效且签订时间在贷款申请一年以内。
适用担保方式:抵押担保
二、二手房贷款
二手房贷款(过户前):购买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的本地二手房《兰州市存量房买卖合同》签订时间在贷款申请一年以内,选择资金监管方式的须以兰州银行作为资金监管银行。
适用担保方式:抵押担保。
三、经济适用房贷款
购买已取得“四证”及立项批复的本地经济适用房,购房合同或协议或产权证书合法有效且签订时间在贷款申请一年以内,项目备案后一年内办理完成。
适用担保方式:1.抵押担保;2.抵押加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
四、专家教师公寓贷款
购买已取得“四证”及立项批复的专家教师公寓,购房合同或协议或产权证书合法有效且签订时间在贷款申请一年以内,项目备案后一年内办理完成;仅能以购买首套房形式申请贷款
适用担保方式:1.抵押担保,2.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五、一手现房贷款
缴存职工因购买兰州市域内的一手现房( 开发商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并在省资金中心办理了备案手续的在售本地商品房,以本套房抵押的方式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购房合同签订时间在贷款申请一年以内。
适用担保方式:抵押担保
六、自愿缴存人员贷款
(一)申请贷款的须为省资金中心的自愿缴存人员
(二)购买商品房的,以阶段性保证加本套房抵押的方式或其他房产抵押方式申请贷款。
(三)购买二手房的,以本套房抵押方式申请贷款。
(四)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以其他房产抵押方式申请贷款
七、人才保障住房贷款
(一)人才引进后在兰州市域内购买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
(二)人才分类及认定标准参照《中共甘肃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陇原人才服务卡”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