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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用于住房的其他住房消费的公积金提取办理指南

来源:互联网 2023-06-13 19:34:02

办理条件

因本条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必须是在中心开户并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3个月以上,并且从未以本条情形以外的其他情形提取过住房公积金或者申请过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可同时提取职工本人和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办理材料

单位介绍信、身份证、本人或者配偶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如果《房屋所有权证》在配偶名下的,还需提供结婚证、配偶身份证)。

办理流程

受理—复核—审批—划款

提取时限及额度

提取时限:在《房屋所有权证》有效期内可以提取,且每年只能提取一次。

提取额度:当年累计提取额分别不超过职工本人和配偶当年住房公积金应缴存额的50%。

办理时间及地点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早上9:00-12:00 下午13:00-17:00

办理地点:

1、铁路分中心业务大厅(城关区金轮广场187号)

联系电话:0931-4927355

2、兰州新区分中心业务大厅(兰州新区彩虹城)

联系电话:0931-6839099

3、城关管理部业务大厅(城关区金昌北路3号亚太大厦6楼)

联系电话:0931- 8730782

4、七里河管理部业务大厅(七里河区南滨河中路819-843号,百合家园4号2楼西侧)

联系电话:0931- 2313579

5、安宁管理部业务大厅(安宁区建宁西路,兰天公寓斜对面2楼)

联系电话:0931-7650551

6、西固管理部业务大厅(福利路12街区兰欣花园4号商铺)

联系电话:0931- 7588871

7、永登管理部业务大厅(永登县城关镇滨河路1398号)

联系电话:0931-6419372

8、榆中管理部业务大厅(榆中县城关镇栖云南路255号)

联系电话:0931-5232586

9、皋兰管理部业务大厅(皋兰县城广场政务大厅东侧)

联系电话:0931-5726928

10、红古管理部业务大厅(红古区平安广场天健10号楼)

联系电话:0931- 6222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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