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管理加强火灾防范工作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提升县城区域重型货运车辆通行管理工作,改善县城区域道路通行秩序,有效遏制交通事故发生,缓解交通拥堵压力,保障群众出行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自2022年6月1日起,决定在县城区域禁止重型柴油货运车辆通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行范围
京秦高速大厂南连接线(不含,即大厂西外环)以东,大安街(含)以北,康安路(含)以西,北辰街(含)以南,禁止重型柴油货运车辆通行。
二、绕行线路
东向、南向绕行祁陈路东段,西向、北向绕行京秦高速大厂南连接线。
三、管控措施
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大队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对驶入禁行区域内的重型柴油货运车辆予以处罚。对于必须进入禁行区的重型柴油货运车辆(如垃圾、渣土及施工作业车辆)须由相关部门审批,并向部门备案,严格按照指定路线进出城区。
特此通告。
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2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