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缴费渠道有哪些?
为鼓励和支持我市“就业困难人员”和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从事灵活就业,有效促进灵活就业的稳定性,现就做好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工作通告如下:
一、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对象
灵活就业是指在劳动时间、收入报酬、工作场所、保险福利、劳动关系等方面不同于建立在工业化和现代化工厂制度基础上的传统主流就业方式的各种就业形式的总称。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持《就业创业证》并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的失业人员(未办证人员,符合条件者自办证认定就业困难人员日期之后次月享受补贴政策)
2、属于灵活就业人员范畴
3、有2021年缴纳社会保险缴费凭证
二、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报程序
1、新办灵活就业人员持《就业创业证》号码、身份证复印件、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和本人社保卡复印件,到市迎宾大厦一楼150房间填写《霸州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审核认定表》,报就业局社区指导中心审核。已办灵活就业人员持审核认定表(上年申请灵活就业补贴协议书)复印件、2021年缴费单据(申报表及税票)复印件、本人社保卡复印件,到市迎宾大厦一楼150房间填写《霸州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审核认定表》,报就业局社区指导中心审核。
2、经社区指导中心审核符合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条件的,签订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协议,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与协议期限一致,最长不超过3年;首次申请补贴,法定年龄距退休不足5年的,可享受到退休,补贴标准按相关文件执行。
三、其他事项
1、经审核符合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条件的,协议期限内不再享受除公共就业服务外的其他再就业扶持政策。
2、本人已在各类企事业单位就业,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3、灵活就业人员终止就业或变更就业形式,应在15日内向就业局社区指导中心报告,故意隐瞒情况骗取社会保险补贴的,收回已支付的全部养老保险补贴。
4、办理补贴时间:
2021年9月13日至9月25日
2021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
2021年11月1日至11月25日
咨询电话:0316-7271471 办公地点:迎宾大厦一楼150房间
霸州市就业困难人员办理2021年社会保险补贴所需资料
以下物品需要原件和A4纸复印件
一、新办证人员所需资料
1、《就业创业证》编号
2、身份证复印件
3、2021年社会保险缴费凭证(申报表及税票)复印件
4、本人社保卡复印件
二、往年已办人员所需资料
1、审核认定表(上年申请灵活就业补贴协议书)复印件
2、2021年缴费单据(申报表及税票)复印件
3、本人社保卡复印件
填写《霸州市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审核认定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