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缴费渠道有哪些?
2022年大厂县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政策
一、申报条件
1、就业困难人员的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冀财规〔2018〕21号》文件规定: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申报就业、办理就业登记,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但最高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身份证年龄为准)。
2、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冀财规〔2018〕21号》文件规定: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申报灵活就业、办理就业登记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但最高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二、补贴标准
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照实际缴费额(缴费基数最高不超过社平工资的100%)的2/3给予补贴。
三、申报期限
2022年9月15日—11月15日(节假日除外),请于规定的时间进行申报,逾期不再补办。
四、社会保险补贴需要申报材料
1、《社会保险补贴审核认定表》原件;
2、2022年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原件和复印件;
3、本人居民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高校毕业生申请时需提供);
5、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初次创业人员申请时需提供);
6、申请人本人中行社会保障卡(银行功能已激活)或中行银行卡复印件。
以上材料原件经工作人员现场核对后退还,复印件均需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