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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简介
芒市民族中学(德宏州民族初级中学北校区)创办于1986年7月,位于德宏州州府所在地芒市河东路14号,学校占地面积92800平方米,绿化面积18865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29225平方米,体育运动场面积33480平方米。
学校现有52个教学班,2836名在校学生,教职员工196人,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为100%。学校领导班子团结务实,教职工锐意进取,正以崭新的姿态、全新的面貌、良好的育人环境、优秀的师资力量为芒市义务教育的发展注入新的力量。
学校以“明德向上”为校训,坚持厚德与强能并重,注重理念创新、实践创新、教育创新,积极打造优质教育品牌。把学校建成和谐互动的学习共同体,办人民满意的学校,满足社会、家庭和每一个孩子对优质教育的需求。
二、招聘岗位、专业及招聘数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1.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应届毕业生。
2.2021年、2022年、2023年毕业,所学专业与招聘教学岗位要求相符,普通招生计划一本院校(或一本专业)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优秀毕业生(未在编在岗,在校期间总体成绩优异,所学专业必修科目无挂科,2021年、2022年毕业的需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2023年毕业的需在聘用后一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未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
3.具体岗位条件详见上表。
四、招聘方式和时间、地点
(一)招聘方式。现场招聘。
(二)招聘时间、地点。
第一场招聘会:2023年3月2日,云南师范大学呈贡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一楼大厅。
第二场招聘会:2023年3月7日,云南大学呈贡校区文典广场。
第三场招聘会:2023年3月16日,云南师范大学呈贡校区西区篮球场。
招聘按照招聘时间和地点进行顺序招聘,如岗位在上一场招聘会已招聘到相应的人员,不再进行下一场招聘。如三场招聘后仍有空余岗位的,将适时择地进行招聘,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可通过向招聘学校邮箱投递简历或招聘会现场报名,邮箱:427705673@qq.com。报名材料命名要求:毕业院校+专业+应聘岗位+姓名+联系方式。
2021年、2022年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居民身份证、获奖证书、个人简历、大学四年的成绩通知单(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图片材料各1份。
2023年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居民身份证、获奖证书、个人简历、大学四年的成绩通知单(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图片材料各1份。
(二)资格审查,确定考核对象
由学校按照《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德宏州教育卫生部门考核招聘紧缺专业学科优秀人才实施意见的批复》(德政复〔2009〕31号)和2023年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教育卫生部门考核招聘紧缺专业学科优秀人才的批复范围、对象、专业条件,由学校分别初选考核对象。
(三)组织专家考核测评
1.测试方式及测试最低分数线。测试采取说课、现场提问等方式进行。考核招聘设最低控制分数线,测试最低控制线为85分,低于分数线的不予选聘。
2.测试内容。测试内容为现行初中教材。
3.测试程序。工作人员提前半小时将课题或测试内容告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进行准备,半小时后进行测试。应聘人员进行2分钟自我介绍,10分钟说课,说课结束后专家组可根据应聘人员说课内容进行随机提问,并填写《测评表》。
(四)确定拟聘用人员
测试完成后,考核测评专家组向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测评情况(包括每个考核对象的具体表现、特点、优势、测评成绩、考核测评组意见)。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考核测评情况,按测评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填写《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意向协议书》一式三份。
(五)资格复审
7月,拟聘用人员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及招聘所规定的其他相关证件,到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体检环节,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就业意向协议书自动失效。
(六)体检、考察
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对象。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www.dh.gov.cn/rsj)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经向纪检监察部门征求意见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八)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与学校签订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属免费师范生的须签订不少于6年的聘用合同),填写《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并完善相关聘用手续。《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在本人档案、学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各存1份。
六、招聘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
张老师 电话:13388821612
尚老师 电话:18908823283
七、相关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相应的招聘环节,凡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招聘环节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按照回避相关规定,考生可向监督人员申请需要回避的考官予以回避。
(三)考生应服从工作人员安排,自觉遵守招聘工作各项管理规定和纪律,不遵守招聘工作各项管理规定和纪律的,视为违规,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测试纪律的考生,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