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金平县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 7月22日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要求,为更加科学精准做好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对疫情防控措施调整如下:
》》关于调整芒市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附进出芒政策)
| 5月24日
各入芒卡点及机场、车站、酒店等重点场所要严格查验德宏抗疫情码、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对德宏抗疫情码、云南健康码“红码”“黄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带“*”及疫情高流行地区来(返)芒人员要从严分级分类实施管控。
》》来/返芒疫情防控措施调整通告
| 2022年1月24日
芒市隔离/核酸政策
以下风险人群必须主动向居住地社区(村)报告,并接受相应管理,管理措施解除前限制流动:
》》芒市隔离/核酸政策(持续更新)
德宏芒市返乡疫情防控政策
返乡前须做好防疫措施。近14天内有疫情发生地区的人员非必要不返乡,倡导就地过年。其他地区需返乡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减少与他人接触和聚集,减少乘坐各类公共交通工具,行程尽量不途经疫情发生地区,以免给您和家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带来隐患,给您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带来不便。
》》德宏芒市返乡疫情防控政策(隔离+报备)
| 12月22日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加强口岸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1〕14号)要求,现公布腾冲市、金平县、河口县、麻栗坡县、马关县、富宁县、江城县、孟连县、景洪市、勐海县、勐腊县、芒市、盈江县、陇川县、瑞丽市、泸水市、镇康县、耿马县、沧源县为陆地边境口岸城市。
为有效控制疫情传播风险,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3月15日,离开上述19个陆地边境口岸城市的人员,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请有关人员认真遵守疫情防控要求,配合有关部门和单位查验核酸检测证明。如未履行疫情防控义务造成传染病传播扩散,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离开云南陆地边境口岸城市需要核酸检测吗?
| 11月6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扩散、严防输出”防控策略,经芒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对部分疫情防控措施进行调整,现通告如下:
一、调整进出芒市管控措施
自11月8日起,进出芒市执行以下措施》》11月6日芒市发布新版疫情防控政策
| 8月5日
芒市发布关于疫情期间禁止犬(猫)出户活动的通告
针对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规范我市养犬(猫)行为管理,保障公民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环境卫生和社会公共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芒市实际,现就禁止犬(猫)出户活动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2021年疫情期间芒市犬(猫)可以出去溜吗?
| 8月4日
目前,全球疫情震荡反弹,国内疫情防控形势严峻,芒市疫情输入风险持续加大。为有效应对严峻复杂的疫情形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芒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进一步加强我市疫情管控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坚持非必要不出市。全市居民非必要不出市,不前往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若因特殊原因确需外出的,凭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通信行程卡”绿卡,扫“德宏抗疫情”场所码通行。因公外出需由所在单位严格审批管理,并提供相关证明后给予通行。
》》云南芒市封城了没(附时间+出入政策)| 7月27日
芒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持续加强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复杂严峻,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综合研判,决定持续加强我市疫情防控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市KTV、歌舞厅、酒吧、慢摇吧、演艺吧、网吧、游戏厅、台球室、健身馆、游泳馆、洗浴、足疗、美甲店、美容院、按摩养生馆、棋牌室、珠宝玉石毛料销售场所、展销场所、影剧院、旅行社、托幼机构等重点场所和非民生保障必须行业继续暂停营业。
二、零售药店继续暂停对外销售感冒、退热、咳嗽、腹泻、抗病毒、抗生素(抗菌)等“一退两抗”药品(包含有上述功能药品),对需要上述药品的群众,要告知其及时前往发热门诊就医;校外民办教育机构线下授课活动继续全面停办。
三、继续暂停联欢聚餐、宗教活动、宗亲同学聚会、文艺演出、民俗节庆、广场舞等群众聚集性活动;严格执行”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制度,白事按要求向所属村(社区)报备,并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四、博物馆、文化馆在做好错峰、限流的前提下有序开放;室外景区、运动场等室外活动场所实行限流开放;个体诊所、门诊部可恢复营业,但需认真履行好首诊负责制,不得收治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状患者。图书馆不得容留读者现场阅览,可提供预约借阅服务;餐饮单位不得提供堂食,可提供打包和线上外卖服务。
五、到孔雀湖、芒市大河、广场、公园等室外公共活动场所的,必须做好个人防护,实行错峰、测温、扫码亮码、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
六、继续按“谁受益,谁付费”的原则,对全市重点行业人员、货物及环境(附件)进行常态化核酸检测,涉及单位和个人要压实主体责任,服从行业主管部门管理,主动采样检测。
七、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办公场所,大型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民生配套服务场所,宾馆酒店、外卖物流、客运场站、政务服务窗口等人员流动较大的场所要压实单位主体责任,继续落实好扫码、测温、消杀、通风、戴口罩等防控措施。
八、离瑞、离陇入芒人员需提供48小时有效核酸检测证明及离瑞、离陇审批表或通行证明方可正常通行。国内其他高中风险地区入芒人员继续执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的规定。
九、本通告自2021年7月27日起施行。具体恢复时间及后续相关决定,根据疫情形势另行通知。对拒不执行本通告,干扰、阻挠疫情防控工作,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一律严肃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芒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电话:0692-2114921。
附件:重点人群、货物及环境常态化核酸检测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