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金平县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香格里拉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近期疫情防控工作的补充提醒
一、8月3日以来有西藏拉萨市、日喀则市、阿里地区普兰县等旅居史的来(返)滇人员,请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村(社区)及单位、入住酒店报备,主动配合做好信息登记、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等防控工作。
二、有省外、省内边境县市及有本土疫情城市旅居史入(返)香人员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提前向目的地做好个人健康申报。若无阴性证明的,就近、就便进行免费核酸检测。
三、近期有外出计划的人员,请尽量避免前往有本土疫情的地区。如必须前往,请务必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返香后,要按照我市要求执行相关防控措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外出必须报备机关事业单位疫情防控组。对故意隐瞒、不按要求报备或拒不配合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造成疫情传播的,有关部门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对近7天内有国内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一律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并开展5次(第1、2、3、5、7天)核酸检测。
五、对近7天内有国内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并开展3次(第1、4、7天)。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的,则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六、近7天内有国内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实行自我健康监测,3天内完成2次核酸检测,并及时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报告检测结果。
七、请自觉遵守《公民防疫基本行为准则》要求,日常注意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不扎堆、不聚集。
八、关注个人和家人的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咳嗽、咽痛等症状,请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活动史和
九、积极接种疫苗。接种新冠疫苗仍是当前阻断疫情传播最经济、最有效、最科学的干预措施,能降低感染率、重症率。请符合新冠疫苗接种条件的市民尤其是60岁以上人群,及早完成全程疫苗接种和加强针接种。
十、扛牢压实四方防控责任。开发区、各乡镇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对辖区疫情防控工作负总责。各有关部门要履行监管责任,做好本行业、本系统防控工作。各景区景点、宾馆酒店、文化演艺、酒吧、KTV、影剧院等重点场所经营主体要严格落实扫场所码、测温等措施。广大市民和游客要自觉遵守《公民防疫基本行为准则》,配合、服从防控工作。履行疫情防控责任不力,造成疫情输入传播的,将依法依规处理,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