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金平县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大理关于调整近期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一、对7天内有西藏自治区旅居史的入(返)大理州人员,执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集中隔离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二、对7天内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海南省旅居史的入(返)大理州人员,执行3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4天居家健康监测,在集中隔离期间进行3天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居家健康监测第2、4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不具备居家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
三、请广大群众密切关注国内疫情态势,非必要不前往国内高、中、低风险区。主动配合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做好个人防护,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社交距离。如有发热等异常症状,及时就近到发热门诊诊治,途中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有关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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