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集体户口结婚证怎么办理?
济宁投靠亲属落户政策规定
一、城镇落户
1、在城镇近亲属拥有合法产权房屋居住的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未婚子女可在该产权房屋处落户(限申请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在同一城镇地区无其他合法产权房屋,该房屋地址未登记户口,且产权人同意落户)。
2、在城镇租赁居住经住建部门登记备案房屋的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未婚子女可在该租赁房屋处(限申请人及其配偶、父母、未婚子女在同一城镇地区无合法产权房屋,该房屋地址未登记户口,且产权人同意落户)或租赁房屋所在地社区集体户落户。
3、在城镇自有合法产权房屋落户人员,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父母、子女可投靠落户。在该房屋共同居住生活的其他近亲属,在同一城镇地区无合法产权房屋的,可投靠房屋产权人落户。
4、在城镇非自有合法产权房屋落户人员,其配偶、父母、未婚子女可申请投靠落户(限申请人在同一城镇地区无合法产权房屋)。
5、近亲属”指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家庭成员”指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办理投靠落户时,父母含配偶父母,未婚含离异、丧偶情形;任城区、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城市建成区视为同一城镇地区,其他各县(市、区)的城市建成区分别视为同一城镇地区,其他乡镇(街道)驻地城镇区域分别视为同一城镇地区。
二、返乡落户
被投靠人在农村具有户籍登记,投靠人与被投靠人在农村共同居住生活的,可以申请办理夫妻投靠、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成年子女。
前款所称父母含配偶父母,未婚含离异、丧偶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