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公积金贷款材料汇总
办理流程:
职工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到转入地住房公积金中心填写《浙江省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到转入地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理,由转入地公积金中心录入转移接续联系函。待转移资金到账后,由转入地公积金中心记入职工账户,并通知职工本人。
申请材料
1、职工身份证原件
2、《浙江省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
申请方式
现场办理或网上办理(拍照上传)
现场地址: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金华市婺城区城中街道婺江东路66号)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联系电话:0579-12329
网上办理入口(选择在线办理)
注意事项
※职工住房公积金在本市转移的,由转入单位填写《浙江省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