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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住房公积金非住房类提取条件(全额提取)

来源:互联网 2022-12-05 07:39:02

参加了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的人员,满足以下非住房类提取条件之一,即可申请提取个人账户内的所有存款:

1、离休、退休的;

2、出国、出境定居的;

3、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5、户口迁出本市行政区域,迁入地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

6、非本市户籍的务工人员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不再在本市就业并封存满6个月以上的;

7、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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