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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缓缴流程

来源:互联网 2023-07-06 14:17:02

缓缴对象

破产、濒临破产、歇业改制、严重亏损暂时无能力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

办理材料

1、单位法人申请报告(包括缓缴原因及补缴计划);

2、职代会讨论意见;

3、市特困企业确定文件、法院受理破产申请裁定书等;

4、单位近期财务报表。

办理程序

1、申请单位携有关资料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二楼归集处(211室)领取《住房公积金缓缴申请表》。

2、按要求填写表格,由单位、职代会签章报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和签章后,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二楼归集处(211室)审核。

3、管理中心在受理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经审核材料齐全且内容符合条件并已有补缴计划,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批。

4、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管理中心办理申请单位的缓缴手续。

咨询电话:12329 82328129

网址:www.jhgjj.gov.cn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8:30-12:00 下午14:00-17:30

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婺江东路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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