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大全
景德镇公积金缴存基数暂未公布
景德镇公积金缴存比例:5%-12%
扩展阅读:景德镇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确定方法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 ,结合实际情况,景德镇公布了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确定方法。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最高不得高于景德镇社会月平均工资的3倍,最低不得低于景德镇社会月平均工资的60%。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高于12%,不低于5%。
二、景德镇全市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要认真执行公积金缴存政策规定,不得高于上限和低于下限缴存住房公积金,并按月足额汇缴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专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