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政府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
济南政府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范围+标准
自3月28日至6月30日,个人消费者转让本人名下在济南市注册登记的非营运性乘用车,并且在活动参与车企(名单以平台展示为准)购买乘用车新车,注册使用性质为非营运的,可申请一次性政府补贴。补贴标准为:
这里的新能源乘用车包含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含增程式)、燃料电池汽车三类(机动车行驶证副页有“新能源”标注,挂绿色车牌)。以上购车发票金额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中的价税合计数为准(车辆装潢、挂牌等其它费用不得列入其中)。本次活动,政府补贴共计5000万元整,按消费者在系统中提交完整合规、真实有效申领信息的先后顺序,先到先得,兑完即止,活动期内每人仅可享受一次补贴。
活动参与车企是指在济南市注册登记的限额以上在库的汽车销售企业,本次活动车企需按规定报名参加,名单以活动页面展示为准。
转让车辆是指个人消费者本人名下的在济南市注册登记的非营运性乘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取得有效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完成转让登记手续。
新购车辆是指个人消费者在活动参与车企购买乘用车新车,取得有效的本市《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在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不限地域)完成车辆初次登记上牌,取得有效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机动车行驶证》,注册使用性质为非营运的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