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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单位公积金账户注销指南

来源:互联网 2023-08-26 12:24:03

办理条件

单位因发生合并、分立、撤销、破产、批准终止或者解散等情况的,原单位或清算组织、上级主管部门应在自办理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办理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注销。

办理材料

1、上级单位或主管部门批准撤消、解散或破产的文件,人民法院裁定破产清算的文件,工商部门责令关闭的文件和注销工商登记等文件及复印件;

2、《济南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注销申请表》一式三份;

3、《济南住房公积金职工账户清册》一式三份;

4、职工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

单位持申报材料到公积金中心办理审核手续,分别为单位账户下职工办理封存、转移、托管或提取销户等手续。单位账户必须为零人数、零余额才能办理注销手续。

办理时间及地点

办理场所:公积金中心综合服务楼归集管理处和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00-5:00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即时办理

收费标准: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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