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政府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
办理材料
1、《车船税纳税申报表》或《地方税(费、基金)综合申报表》。
2、车船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车船登记证书或者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不能提供车船登记证书、行驶证的车船,提供车船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4、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地点
济南市商河县地税局
地址:济南市商河县商中路150号
电话:0531-84871138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
济南车船税具体办理地址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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