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政府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
》》》办理条件
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
》》》办理材料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原件1份(申请人自备)
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原件1份(申请人自备)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原件1份(申请人自备)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办理结果 |
受理申请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 受理申请材料 | 当日 | 审核通过 |
审核 | 审核机动车资料,检验机动车 | 当日 | 审核通过 |
决定 | 审核机动车检验结果 | 当日 | 审核通过 |
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 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签注行驶证副页) | 当日 | 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