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集资建房单位及借款人除应提供新建商品房规定的有关材料外还应提供以下资料一式两份:
1、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集资建房立项批复复印件;
2、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职工集资建房审查合格证明书》复印件。
3、经管理中心审批后,由管理中心同集资建房单位签订《保证担保合同》或《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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